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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相关介绍

发布时间:2024-11-28        浏览次数:15        返回列表
前言:一、办理要求1. 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申请人具有必要的场所、设备、人员和技术条件,能够保证广播电视节目
上海静安区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相关介绍

一、办理要求

1. 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申请人具有必要的场所、设备、人员和技术条件,能够保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经营的质量和正常进行。

3. 申请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有违法违规情况。

4. 申请人必须具有与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相适应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表格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副本。

2.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副本。

3. 申请人董事、监事、经理(含副经理)、机构负责人(含副负责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副本。

4. 申请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副本。

5. 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副本。

6. 申请人设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副本。

7. 申请人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副本。

8. 申请人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副本。

9. 申请人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副本。

10. 申请人与合作节目制作方的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副本。

三、专业知识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

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否可以转让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转让的。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企业改制、股权重组等情况下,可以进行相关的变更手续。

3.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缴纳的费用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规定而定,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相关行政部门才能得到准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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