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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食品备案代办服务机构 预包装(含冷冻冷藏)

发布日期 :2024-03-28 08:15访问:1次发布IP:58.247.84.94编号:1025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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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食品备案代办服务机构 预包装(含冷冻冷藏)

上海静安区食品备案代办服务机构 预包装(含冷冻冷藏)


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经营主体业态,可分为以下三类: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食品销售经营者

1、预包装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2. 散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制品)销售 •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3. 特殊食品销售

•保健食品销售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制品)销售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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