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许可证在哪部门申请-上海静安区代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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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经营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的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以及展销的活动,就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下面给大家介绍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总发行:指由供货商向其他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批发: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零售: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出租: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
展销: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销售、订购出版物。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要符合的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
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有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5、无不良记录。
《申与城企业服务》
从事公司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食品、劳务、人力、进出口、ICP、DEI、医疗等各类许可证办理。本公司拥有一批转业知识及行业法律法规的专家队伍及精通工商税务行业精英、广泛的社会人脉资源。我们一直追求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为客户提供热诚、快捷、周到的服务,我们将不遗余力地发挥转业优势替您服务,以求双赢期待与您合作。
小提示: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