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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已设立企业,如何进行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申与城企服

发布日期 :2024-03-28 08:15发布IP:58.247.84.94编号:1199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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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已设立企业,如何进行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向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变更(备案)登记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 ◆ ◆ ◆

◆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交材料。名称依法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预先登记的,由登记机关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

(1)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成功申报企业名称的,提交《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

(2)名称使用了其他非营利法人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还需提交与该非营利法人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非营利法人授权的证明。

(3)名称使用了另一个企业名称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还需提交与该企业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企业授权的证明。

(4)名称使用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经给予保护的规范汉字作为同行业企业名称的字号的,还需提交该持有人的授权书。

(5)名称与他人登记在先的企业名称存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和第(六)项情形且有投资关系的,申请人还需提交与他人登记在先的企业关投资关系的证明或者他人登记在先的企业的授权文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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