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设人力资源公司的条件及许可证的费用
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通用
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通用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条款号:第十八条款
条款内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条款号:第四十条
条款内容: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办理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所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公章
2、公司章程
3、开设机构申请书;
4、场地所在地的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
5、需要3名以上的职业指导资格专职人员或者全国三级、四级人力资源管理,也可以是上海市中才中介证书,需要出具职业指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机构章程、管理制度文件、业务流程标准、收费标准等其他管理资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