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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条件

发布日期 :2024-10-31 17:31发布IP:58.247.84.94编号:1208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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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条件


各种视频节丰富多彩,喜剧节目和许多高价值电视节目、小视频等,使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从制作到发行,都需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电影和电视的需求也在增加,这完全是由于广播和电视节目的制作。没有好的制作,就不会有如此精彩的内容呈现。

但企业必须持有广播电视节目的生产许可证,这是必不可少的。

办事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广电‍‍局部门批准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的。‍

业务范围:涉及电影和电视的生产和发行,例如:小型视频,微电影等

流程:准备公司的基本材料-提交办理‍材料-由广电局审查-颁发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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