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1.合规建议一:核查本企业医疗器械的类别,如果属于法律法规列明的禁止发布广告的医疗器械类型,不应采取广告作为推广手段。2.合
1. 合规建议一:核查本企业医疗器械的类别,如果属于法律法规列明的禁止发布广告的医疗器械类型,不应采取广告作为推广手段。
2. 合规建议二:除非对医疗器械的宣传内容中只包括名称,否则发布前均应提交至审查机关予以广告审查,并获得《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证明》。
3. 合规建议三:从内容角度,医疗器械广告发布前,不仅要从市场角度考虑广告内容的效果,也要参考公司内部医学、法务、合规等专业或风控部门以及外部合作律师(如有)的审核意见,避免出现与医疗器械说明书不一致、虚假、违背科学原理等违法违规的内容。
4. 合规建议四:从形式角度,医疗器械广告发布前,核查广告合作的媒体平台以及方式,避免在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中发布广告以及禁止使用代言人或用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专业人员和/或其所在机构作推荐等合作方式。
5. 合规建议五:定期对公司各个渠道(包括自建网站平台、入驻的第三方平台、委托的其他平台等)以及各类形式(如社交广告、植入广告、KOL)的医疗器械广告内容作相应抽查或年检,避免实际广告出现对已批准的医疗器械广告作篡改、剪辑、拼接、修改等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