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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怎么申请,提供人员作品

发布时间:2024-03-28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前言:上海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怎么申请,提供人员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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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怎么申请,提供人员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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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与城企业服务》

本公司拥有一批转业知识及行业法律法规的专家队伍及精通工商税务行业精英、广泛的社会人脉资源。我们一直追求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为客户提供热诚、快捷、周到的服务,我们将不遗余力地发挥转业优势替您服务,以求双赢期待与您合作。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要求,注重审核持证机构的社会效益和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坚持“质量优先、兼顾产量”的原则,对持证机构逐一做出是否予以换证的决定。在此次换证工作中,现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统一调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一)对执行各项广播电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良好、有制作经营业绩、未发现违规行为的持证机构,予以换发。

(二)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持证机构,不予换发:

1.制作、经营内容导向偏差、低俗庸俗、社会广泛差评、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节目。

2.以各种方式租借、转让、出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制作、经营或向境外提供含有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

4.含有境外资金背景或吸纳境外资金;股东中有境外机构或人员。

5.未经批准擅自将节目销售出境或参加境外展示展映活动。

6.近两年内未开展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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