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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发布时间:2024-11-28        浏览次数:10        返回列表
前言:上海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上海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上海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上海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小编作为互联网公司资质行业的从业者,明白很多人还是不明白什么是icp许可证。 相信大部分朋友对icp许可证的概念都很模糊。,但作为互联网资质从业者往往会接触到icp许可证,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一下我国对于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许可证的制度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ye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蕞低限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蕞低限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审核

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将对申请者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预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会于收到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按照备注要求认真修改并尽快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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