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上海浦东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攻略
上海浦东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攻略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 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一、申请条件
1.经营场所选址、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3.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4.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二、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都江堰市行政审批局提出书面申请。
2、告知承诺。申请人填写《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办)》。申请人提出事前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需求的,许可实施机关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