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徐汇区人社局申请人力资源许可证所需材料和条件
徐汇区人社局申请人力资源许可证所需材料和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 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设立非独立法人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实行备案管理。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
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等复印件一份;
设立非独立法人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还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提交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用于核查。
1.《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申请表》。
2.人力资源服务管理系统(包括服务程序、服务协议、收费标准、投诉处理制度等)和《人力资源服务登记簿》(包括服务对象、服务程序和服务结果等)。
3.使用因特网进行人力资源服务备案业务(如网络培训、网络测评等),也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和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定委托人申请备案的,还须提供“委托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5.申请办理备案业务,须填写《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