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办注销银行基本户需要多少费用(上海)
要销基本户,必须把在所有银行开的和当事人公司同名的账户全部销户(包括临时户、非基本户等等)。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拓展资料:
一、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文件之一: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2、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3、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4、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并承担附设机构经济责任的证明;
5、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6、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7、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单位结算账户销户资料:
(一)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包含以下内容:(1)账户名称;(2)账号;(3)开户银行名称;(4)账户性质;(5)基本存款账户编号;(6)销户原因。
(对于一般、专用账户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前开立的账户,若开户许可证仍可正常使用,销户是否需提供开户许可证请您咨询开户行)
(二)原预留在银行的印鉴片,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三)各种未使用的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
(四)销户报告,包含存款因特殊原因未能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并同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无误后,盖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出具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